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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调整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9日 08:23   阅读数:

生命科学学院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及职责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东宁   苏建宇

副组长:李  敏   徐金瑞   李  乐

成  员:陈     辛国省   李元刚   饶邦禹   宋孚洋

专职安全员:饶邦禹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部署实验安全工作;

2.组织实施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3.组织审议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4.组织审议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人员进行处理或处罚;

5.审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6.审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二)副组长职责

1.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2.落实实验室安全问题的整改工作;

3.提出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4.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人员提出处理或处罚措施;

5.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6.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日常培训、考试。

(三)成员职责

1.上报实验室安全问题及违规事项;

2.落实实验室安全问题的整改工作;

3.制定、修订和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6.落实实验室日常安全培训、考试工作。

(四)专职安全员职责

1.安全相关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

2.安全用品的领用、购置和发放;

3.实验室安全档案的管理;

4.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

5.上报实验室安全问题;

6.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考试工作;

7.检查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实验室责任人职责

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排值日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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