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及职责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东宁 苏建宇
副组长:李 敏 徐金瑞 李 乐
成 员:陈 任 辛国省 李元刚 饶邦禹 宋孚洋
专职安全员:饶邦禹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部署实验安全工作;
2.组织实施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3.组织审议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4.组织审议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人员进行处理或处罚;
5.审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6.审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二)副组长职责
1.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2.落实实验室安全问题的整改工作;
3.提出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4.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人员提出处理或处罚措施;
5.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6.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日常培训、考试。
(三)成员职责
1.上报实验室安全问题及违规事项;
2.落实实验室安全问题的整改工作;
3.制定、修订和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6.落实实验室日常安全培训、考试工作。
(四)专职安全员职责
1.安全相关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
2.安全用品的领用、购置和发放;
3.实验室安全档案的管理;
4.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
5.上报实验室安全问题;
6.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考试工作;
7.检查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实验室责任人职责
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排值日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