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系组织本学科的教师,在总结2012年度申报经验的基础上,开展项目选题论证和项目组成员安排工作,并于2012年12月21日前将本系申报项目的题目、申报人及项目组成员汇总后交教学科研办公室。
2、各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认真的撰写和完善,各系于2013年1月1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将项目申请书打印件1份交教学科研办公室,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确定上报的45项,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申报人,申报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上报项目确定后,不再接受新项目申请。
3、2013年2月21日-24日,各系对本系教师修改后的申请书进行评议和形式审查,申报人根据评议审查意见进行申请书的修改和完善。
4、2013年2月28日,申请人将定稿的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学科研办公室,由教科办统一对45份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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