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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13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6日 16:18   阅读数:

根据《生命科学学院2013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日程安排》,我院2013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将于2013年5月29日至31日进行。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现制定论文答辩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论文答辩时间与地点

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学位点

时间:2013年5月29、30日

地点:西部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楼学术报告厅

2、植物学硕士学位点

时间:2013年5月31日

地点:生命科学学院2楼学术报告厅

3、动物学硕士学位点

时间:2013年5月31日

地点:生命科学学院2楼教学实训实验室

二、论文答辩程序

1.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宣读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组成名单。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答辩会开始;

2. 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专家意见;

3. 答辩人对根据预答辩委员和论文评阅专家意见所作的论文修改作出说明,答辩委员会在认同答辩人所作的说明后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25分钟以内);

4. 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申请人回答问题(10分钟以内);

5. 其他参加人员提问(须征得主席同意);

6. 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的基本学习情况(包括学历、所学课程的成绩、曾做过的研究工作);

7.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休会(申请人以及旁听答辩的人员退场);

8.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评定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该申请人论文答辩及是否建议授予该申请人硕士学位进行表决,投票需答辩委员会中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通过方为有效;

9.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决议和表决结果;

10.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散会。

11. 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申请人,经答辩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二0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