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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0日 16:16   阅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构建积极向上的师生关系,营造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最受学生欢迎老师每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范围:

本院全体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关心爱护学生,主动与学生交流,在高尚思想品德和扎实专业能力培养方面对学生有较强的影响力。

3、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方法得当,工作效果好。

四、评选程序:

1、在全院本科生中开展最受学生欢迎老师评选推荐活动,每个学生推荐5名候选老师。

2、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老师进行审核。

3、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确认。

五、奖励

学院对评选出的人选授予生命科学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六、本办法由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14年12月8日